佛山积分入户加分指标2024最新整理

2024-01-22 17:03:10 / 佛山入户服务咨询中心 / 空格教育

为了优化完善积分入户,佛山人民政府在2023年12月25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佛山积分制新政策当中优化了积分入户指标体系,一起来看看具体的佛山积分入户加分指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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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的积分指标体系

1、提高指标分值。

①居住证:累计每满1年积20分,最高可积240分;

②房产:本人或直系亲属有佛山合法房产的,按房产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积1分,最高可积144分。

③社保:省内参加五险,每个险种满1年积1分,最高可积50分;佛山市参加五险,每个险种满1年积4分,最高可积200分。

④公积金:每缴交1个月积0.5分,最高可积60分。

2、精简了部分计分指标。

①取消了“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划生育”、“初级工”证书的加分指标。

②取消了“违法犯罪”减分和一票否决指标等。

除此以外,此次政策修订还强化积分制服务工作职责、细化积分制服务工作范畴(积分入户、积分入学),完善优化后更加公平合理。

积分入户条件

此次修订,积分条件并无变化,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可申请:

1、持佛山市有效居住证;

2、连续缴纳佛山社保满1年,且申办时需在参保状态。

注意:因居住证、社保积分标准提高了,落户更加容易,建议有计划参加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的朋友,尽早办理居住证、保持社保参保。

佛山积分入户积分规则

佛山积分入户服务管理按照“个人自愿、分区申请、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工作模式,全市统一积分项目、项目分值、计分办法和信息系统。

入户积分排名以季度为单位开展。

申请积分制服务的新市民应当在积分申请截止时间前向各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或通过市积分系统一次性提供佐证材料,经核实纳入个人积分档案。申请人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积分制服务。

佛山积分入户分数计算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

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加分指标包括个人文化、技能,特定的公共服务岗位,科技创新,荣誉奖励,竞赛获奖,社会贡献,投资纳税,住房公积金缴交;减分指标为失信情况;一票否决指标为 申请资料造假。

入学总积分=基础分+加分。

入户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

指标中的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开始申请当日(居住年限除外)。积分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基础指标

(一)合法稳定住所。

1、居住证。

居住时限每满1年积20分,最高可积240分。居住证(暂住证)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时间可连续计算。
  
2、房产情况。
  
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若不动产产权份额是和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之外其他人共有的,按证件记载的份额计算积分;没有约定份额的,按照共有人的人数平均计算房产的面积所得积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积144分。

(二)合法稳定就业。
  
在佛山市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每险种满1年积4分,最高可积200分;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加以上任何一项社会保险的,每险种满1年积1分,最高可积50分。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二、加分指标

(一)个人文化、技能。

1、文化程度得分。
  
高中(中技、中职)为20分,大专为30分,本科以上为5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算。此项加分仅限于积分入户。
  
2、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中级工(四级)20分,高级工(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30分,技师(二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50分,高级技师(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80分。按最高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二)特定的公共服务岗位积分。
  
在佛山市从事环卫工作、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员工作的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运营企业的客运服务、维修、调度岗位人员,每满1年积10分,最高可积80分。
  
(三)科技创新。
  
近3年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发明人每项积30分。专利由多个发明人共同完成的,每个发明人所得分数按30/人数计算。多项可累计积分,每个发明人最高可积60分。失效专利不加分,变更后的专利发明人不加分(能提供支持专利发明人变更的生效的行政决定书或司法判决书的除外)。
  
(四)荣誉奖励。
  
在佛山市工作生活期间获得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道德模范(含提名奖)”“身边好人”等先进模范荣誉奖励的,获国家级荣誉每次积40分,最高可积80分;获省级荣誉每次积30分,最高可积60分;获市级荣誉每次积20分,最高可积40分;获区级荣誉每次积10分,最高可积20分。不同类别、不同级别荣誉奖励可累计积分。
  
(五)竞赛获奖。
  
个人近5年在广东省范围内,获得区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15分,一等奖计25分;获得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25分,一等奖计35分;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计30分,二等奖计40分,一等奖计50分;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计50分,二等奖计60分,一等奖计80分。不同工种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可累计积分;同一工种,不同级别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不累计积分,以分数高的一项为最终得分。
  
(六)社会贡献。
  
近 5 年内在佛山市从事社会服务按以下标准计分。
  
1、在佛山市内参加志愿者社会活动每满3小时积1分,最高可积40分。
  
2、在佛山市内无偿献血每满200毫升或献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积5分,最高可积60分。
  
3、无偿献血行为发生在佛山市的无偿献血者并在本市加入中华骨髓库成为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积10分,成功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积80分。可累积计分。
  
(七)投资纳税。
  
1、在佛山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1年以上的积5分;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1年以上的积10分;投资设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1年以上的股东积20分。该项不累加积分。
  
2、近5年内(税款入库期),个人在我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500元积1分。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0,000元积1分;其中个人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以该涉税市场主体缴纳的其他税款金额计算;个人投资设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其他类型企业的,以个人出资比例乘以该涉税市场主体申报缴纳的其他税款金额计算。
  
(八)住房公积金缴交。
  
在佛山市依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1个月积0.5分,最高可积60分。除因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个人账户外,其他注销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月数都不纳入积分计算。
  
三、减分指标(适用于积分入户)

失信情况。

近5年内在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用信息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用信息、被列入异常信用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每宗减10分。
 
四、一票否决指标

申请材料造假。
  
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服务。

以上就是2024佛山积分入户加分指标的介绍,有意向落户佛山的小伙伴欢迎随时联系我们佛山入户服务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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