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23年,佛山新增了购房入户新政策。7月1日起,佛山三水区和高明区、南海区的西岸社区,实施购房直接入户。具体政策是怎么样的呢?一起来看看!
佛山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三水、高明及西岸社区正式实施购房入户政策,目前该政策于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在佛山市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
依本政策入户须承诺3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西岸社区的不跨社区迁移)。
申请人原则上为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产权人;若房屋归夫妻一方所有,产权人配偶可作为申请人。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请人与政府共有的除外)只允许拥有产权份额大于或等于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原则上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迁移。
购房入户申请材料
(一)《入户申请审批表》,入户后3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西岸社区的不跨社区迁移)的承诺书。
(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三)入户地址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并分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产权人配偶的,应当提供结婚证。
2、夫妻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应当提供结婚证或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3、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请人与政府共有的除外)超过一人满足办理条件的,应当提供其他满足条件的共有产权人放弃入户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
(四)申请人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应当提供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16周岁以下的随迁人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并分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1、配偶随迁的,应当提供结婚证。
2、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应当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经抚养权属方同意跟随另一方迁移的未成年子女,应当提供抚养权属方同意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
3、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无房产人群如何入户?
无房产也是可以入户的!只要满足入户方式的要求就可以申请入户!房产证并不是现在佛山入户的必要项,只是会影响到我们落户地址的选择。如果你有房子,就可以直接选择落户到自家房产上;如果没有房子,则需要通过挂靠户或集体户的方式来选择落户地址了!
靠户就是可以通过协商将自己的户口落到亲友的房产上,俗称搭户,需要取得房主同意,每个挂靠户只允许被挂靠一次。
集体户则是暂时还不具备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独立户手续的居民把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口上的居民户口,是针对想入户佛山但在佛山还没有房子的人准备的一种户型。
以上就是外地人购房入户佛山新政策介绍,有意向入户佛山的小伙伴欢迎随时联系我们佛山入户服务咨询中心。